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监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8月23日,市交警大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约谈会,向全市10余家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宣传相关政策,传达上级部门关于电动自行车挂牌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禁止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进一步推广电动自行车即售即挂牌模式。
会上,交警特意播放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传片,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两项国家标准,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申请登记上牌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会议要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要做到:快速消化库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化“新国标”实施后尚未售出的库存超标车;守法诚信经营,依法办理证照,切实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自觉遵守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格履行告知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必须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严格执行新国标,购买超标车不能上牌上路”提示牌,共同营造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强调,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绝不能非法改装、拼装、篡改和拆卸原厂配件,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电池,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杜绝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
此次约谈会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电动自行车各销售商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按照“新国标”加强自律。下一步,市交警大队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排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以旧充新、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将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增强消费者对“新国标”的认识,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