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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

时间:2020-07-23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7月20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减少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效降低臭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让蓝天白云常驻滕州,我市在7月至10月期间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生态环境分局将督促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山东省发布的8项地方VOCs排放标准,推动企业主动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健全VOCs原辅材料台账,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加强油品储运销监管,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落实园区、厂界环境监测,规范自动监控设施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时,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对举报VOCs偷排漏排、治理设施不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主要存在于企业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企业实现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减少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

为确保攻坚行动有序开展,生态环境分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通过VOCs走航车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排查,聘请省环科院专家常驻我市进行全面专业指导。同时,开展全员夜查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融媒体记者  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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