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和软实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从滕州长远发展考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4月10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动员大会,向全市再次发起总动员,吹响新一轮创城攻坚的行动号角。在这次动员大会上,我市公布了《滕州市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实施方案》,明确了八大整治提升行动和29项重点工作。现将《实施方案》进行解读摘登,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单位的责任和工作重点,引导全市上下盯紧目标,奋力拼搏,全力打好打赢文明城创建攻坚战,为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标先进、学习先进的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迎接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大考”,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强力推进攻坚整治,持续深化文明创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幸福指数,为加快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建设注入文明力量。
创建原则
(一)坚持科学统筹。用科学理念、先进方式强化城市管理,横抓部门职责落实,纵抓网格化管理,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共同推进,实现城市经济、城市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思想引领。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抓手,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切实加强全民理想信念、文明理念、生活观念教育,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坚持为民惠民。把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贯彻到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建设美好家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给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
(四)坚持群策群力。以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贯穿全年、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覆盖面,用活动持续激发创建活力,让群众广泛参与、自主评判,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市民参与的自觉行为。
(五)坚持探索创新。围绕推进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在高标准、高质量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
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实施八大整治提升行动,着力推进29项重点工作。
一、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1.城市基础设施提升。8月底前,完成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提升,全面整改路面坑洼积水、破损、配套设施不足及被侵占、毁坏现象,确保城区各类指示牌、无障碍设施设置合理、使用良好,道路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给排水畅通。进一步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9月底前确保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实施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及时补植、修剪、清理绿化苗木,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养护水平。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城区、景区、车站公厕标准化建设,根据公共厕所建设标准逐一排查、改造提升市区范围内的公共厕所,9月底前新建公厕5座、垃圾中转站2座,进一步改善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数量不足、布局不均、标准不高等问题。推进公厕规范化管理,按照管理责任落实“一人一厕”公厕管理模式,提升保洁和管养水平。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沿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配齐“门前三包”督导员,按施划停车泊位及箭头指向规范门前停车秩序,承担“包容貌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亮化”的责任。对违反“门前三包”行为的,坚决落实限期整改、媒体曝光、罚款处罚等监管措施。重点整治沿街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餐厨垃圾私拉乱运、乱倾乱倒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对现有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保证油烟净化装置运行率达到100%。
3.完善建设工地管理。强化城市建设工地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工地噪声、扬尘、硬化、覆盖、排污、烟尘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问题,确保无建筑材料和垃圾外溢,无渣土抛洒,无暴露渣土,有防尘设施。加强工地周边区域管理,整治垃圾随意倾倒、杂草丛生、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规范工地公益广告管理,确保工地围挡达标,公益广告覆盖率100%。
4.开展专业市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市场内部管理,8月底前完成市场内部墙体脏乱、店外经营、乱堆乱放、地面污水污渍等问题整治,确保文明经营、管理规范、秩序优良、诚信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加大市场周边整治,确保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停乱放,无流动摊点或马路市场。
5.加强“五小行业”(小美容美发店、小餐馆、小旅店、小歌厅、小浴室)综合整治。强化市场监管,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确保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确保文明、诚信经营等公益广告全覆盖。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市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充分设置文明用餐、节俭养德公益广告,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滚动播放“文明用餐、勤俭节约”等提示语。
二、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6.持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8月底前,完成市区主次干道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被侵占、毁坏问题整改,消除交通标线不清、交通隔离设施不足现象。以城区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路口和通行秩序较乱、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区域为重点,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越停车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足执法手段现场处罚或教育。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在滕州日报、滕州电视台开设专栏,定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7.开展机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在生产、流通领域,严格取缔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以电能、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电动三轮车、燃油助力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行为;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城区道路、学校周边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非法行为。
8.综合整治车辆停放秩序。组织交警、城管执法力量,参与城市支小道路、背街小巷车辆停放管理执法。加大住宅小区、社区广场等区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车泊位设置和乱停乱放秩序管理。编制完善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对北起通盛路,南至青啤大道,西起振兴路,东至龙泉路主干道人行道及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施划停车位,安装智能停车收费系统,提高使用效率,规范停车秩序。9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车位1.2万个、新增停车位1500个。
9.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大劝导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在城区各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文明出行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文明出行”宣传材料、开展中小学“文明出行”主题班会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推动养成排队乘车、文明礼让等文明习惯。
三、社区综合整治提升行动
10.强化小区环境综合整治。7月底,完成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治理住宅小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毁绿种菜及设施损毁等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问题,确保各小区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卫生状况良好,环境绿化美化,人防、物防、技防齐全,消防通道通畅,小区内秩序井然。提升老旧小区配套水平,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高居民小区绿化、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强化氛围营造,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在社区小区显著位置充分设置公益广告。
11.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完善小区治理体系,运用各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积累的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成果和现代化治理手段,在城区所有小区导入物业管理主体,进一步完善社区创城责任网格,明确各社区、小区创城工作主体,落实好创城网格责任。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十佳物业公司、十佳物业经理人”表彰活动,激发争先创优活力。
12.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创城社会宣传力度,在各社区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文化节系列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扩大群众参与,利用端午、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强化典型示范,组织开展全市“十佳文明小区”和“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各街道要组织开展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楼道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持续推进文明社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