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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第1号通知

时间:2020-01-27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1月24日,滕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发布第1号通知,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疫情防控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防控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加强疫情监测。为严格控制病例的输入,自1月24日起,在京沪高铁滕州东站等7处地点,由市公安局负责设立监测点,重点对湖北省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来滕人员进行医学体征全天候检测和实名登记制度,直至防控工作解除。暂停各类公共活动,暂时停止文化文艺演出活动,暂停运营发生疫情景区旅游,暂时关闭剧院、图书馆、文化馆(站)、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场馆。对已审批、售票的活动,要做好退票解释等善后事宜,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通知要求,要认真开展疫情应对处置社会随访工作,对上级公安机关推送的武汉返鲁人员,由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组成随访工作小组,对武汉来滕人员进行跟踪随访,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实际情况,做好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的就诊提醒。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患者,卫健及疾控部门要根据流程做好隔离治疗等相关工作;各镇街组织社区、村居工作人员,对今年元月份以来所有由湖北及武汉来滕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逐人逐户登记到册、整理上报,由卫健、疾控部门安排正常体温检测;对与武汉来滕人员有直接接触者务必密切关注,精准掌握其基本信息,对出现发热症状的,要落实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由卫健、疾控部门安排体征检测后,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处置;各镇街、各村居要认真抓好社会随防工作,对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漏防漏报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通知强调,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医护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诊断、鉴别、分析、检测和治疗能力;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好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演练实操,备齐备全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要加强预检分诊,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确保转诊病人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要完善工作网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综合防治等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大力开展春节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市镇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塘坝水体等垃圾死角。加强信息公开,卫健部门每天实时发布疫情信息。宣传、卫健等部门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和引导。

融媒体记者 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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