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畜牧业保险工作全面启动。参保养殖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可联系畜牧兽医站,与保险公司对接投保。
今年我市畜牧业保险实施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保险品种是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保险。参保对象为全市养殖以上品种的所有农户、家庭牧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限内,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保险个体直接死亡。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疾病和疫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扑杀等。
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保险费率为6%。具体标准为能繁母猪保险费90元/头,保险金额1500元/头;育肥猪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800元/头;奶牛保险费300元/头,保险金额5000元/头,保费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20%,中央、省、市各级财政承担80%。
参加我市畜牧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等6家。各经办机构正在按照各自承保区域,完善畜牧业保险基层服务机构的建设,积极做好畜牧业保险的组织与推广工作。
畜牧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旨在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宗旨,建立由政府、养殖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畜牧业风险分担机制,提升畜牧业抵御风险和自救发展的能力,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