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创建节水型城市,我市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获得省级、市级节水型机构、企业、小区称号的节水载体的节水投入进行补助,共计54万元。
据了解,在此次受补助的节水单位中,光大环保能源(滕州)有限公司等7家省级节水型企业补助金额28万元;滕州市龙泉街道中心小学等15家省、市节水型机构补助金额15万元;滕州市碧水云天中央城B区生活小区等11家省级节水型小区补助金额11万元。
节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为公共节水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以及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的补助;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在公共基础工程中的再生水利用、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等设施建设;开展节水宣传、培训、举办节水展览等;节水项目的建设;其它与节水相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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