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下发《关于开展“九项行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市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九项行动”。
此次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开展筑牢党性根基、“四不四再”作风整饬、“庸懒散拖”问题整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群众身边“微腐败”惩治、“选好干部配好班子”、“一线作战抓落实”、“干部日常监管关口前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九项行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党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全市着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开展“九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转变作风,层层树榜样。各牵头单位要围绕各自牵头的行动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开展“九大行动”的工作合力。要强化督促调度,确保各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委将“九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要强化追责问责,对作风建设抓得不紧、“九项行动”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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