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有效解决废品收购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蚊蝇滋生、“脏乱差丑”等问题,日前,市创城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联合,对整治范围内(东至京台高速,南至腾飞路,北至红荷大道,西至鲁班大道)所有的废品收购点进行集中整治。
活动前期,我市发布了相关通知,明确整治重点和标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平台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整治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废品收购点进行摸底排查,形成工作台账,为集中整治活动打下坚实基础。整治活动中,执法人员采取边宣传边治理、边整改边提升的方式,狠抓经营手续齐全、经营场地建设、周边环境秩序、安全生产、病媒生物防制、规范整顿等重点,并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采取“销号”整改。对无营业执照、无备案手续的废旧物品回收站点,要求在6月30日前关闭。未按期关闭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具备营业执照,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废旧物品回收站点,要求在6月30日前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完成的,由执法部门依据职责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清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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