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通过健全机制、改进服务、强化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取得了良好成效。数据显示,1至5月份,全市完成政府采购126次,采购额2.32亿元,节约资金0.22亿元,节支率达到9.44%,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绩效。
针对政府采购的特点,市财政局按照“放管服”的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依法强化预算单位采购主体责任,及时调整我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类公开招标限额和部分品目自行采购限额,通过完善优化工作机制和限额标准,赋于预算单位更多自主权,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改进服务,市财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中间,面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入准确了解实际情况,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理顺和分析,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促进提速增效的政策和措施,保证监管更具有针对性。
在强化管理方面,市财政局从预算编制源头入手,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应编尽编”的要求,在部门预算中编制当年政府采购的预算,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行为发生,严格依照预算按计划进行采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执行力度。同时,该局强化采购人履约验收工作,明确履约验收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