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徒步健身行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文明办、公安、体育等部门,开展了城区徒步健身团规范整治活动。
为全面摸清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分早、晚对城区内的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徒步健身团的名称、领队、联系方式、团队人数、健身路线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并集中汇总信息。与市体育局对接,将统计情况与徒步健身团注册情况进行比对,全市共排查徒步健身团15个,其中登记备案10个。召开座谈会议,对规范徒步健身行为提出了详细要求,要求尚未登记在册的徒步健身组织,应立即完善手续,未经审批前不得组织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身。此外,加大巡查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该局把徒步健身团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巡查的重点,并建立台账,要求徒步健身团严格按照《通告》《公约》的规定,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切实做到不吵民、不扰民,不包场、多包容,不留痕、无垃圾,禁止占用人行道、慢车道以及机动车道进行运动,避免给行人和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和不便。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未按照《通告》《公约》规定活动的徒步健身团,将立即依规进行劝散,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市体育部门,由市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对触犯公共安全的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