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化市民生活环境,日前,市政府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联动、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发布《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及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的通告》,重拳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及露天烧烤。
据了解,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北至红荷路、东至京台高速、南至青啤大道、西至鲁班大道(向南延长),以及上善公园区域、北辛植物园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餐饮服务业单位、门店及露天烧烤行为均为整治对象,并对整治标准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凡在城区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门店和个人,严禁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操作间必须进店入室操作,必须安装并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设置专用烟道,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一律入室进店经营,严禁占用人行道或公共场地搭设伞蓬、摆放桌椅、堆放杂物等,禁止向下水道倾倒餐厨垃圾,坚决取缔无证(照)餐饮门店和餐饮摊点;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对住宅楼已开设但未达到食品安全、环保和消防要求的餐饮单位,采取责令整改、转向经营或停业等措施。
我市号召广大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保意识,服从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经营范围和营业时间经营。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辖区实际,建设一定规模的生态烧烤园区,统一加强管理,妥善安置辖区内烧烤经营业户。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没收违法物品和工具;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关闭和取缔等处罚。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侮辱、殴打报复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分别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2319、5597111,市公安局110,市环境保护局12369,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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