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全市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就全面开展这项保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据了解,农业大灾保险的试点对象是,全市普通农户和单个品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50亩(含)以上的大户。在农民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力争做到应保尽保。种植业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
为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投保需求,按照普通农户保险金额基本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种粮大户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的总体要求,分别确定了两种保障类型。小麦种植保险:普通农户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种植大户36元/亩,保险金额900元/亩,费率均为4%。玉米种植保险:普通农户1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费率4.5%;种植大户36元/亩,保险金额850元/亩,费率4.24%。种植大户可从上述两种保障类型中任选一种参保。
在保费补贴比例上,试点地区农户自行承担20%,省财政结合中央补贴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承担65%、70%、75%,剩余补贴资金由市级承担。保险签约截止期:小麦为每年1月20日前,玉米为每年7月15日前。
市领导李广宪、李军出席本次会议并就做好试点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