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积极实行精细化仲裁,推行“以调为主、调解优先”模式,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程,全年调解结案率达到59%。
该局狠抓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严格实行合议庭制度,对裁决文书多次校对,保证严肃性,避免为当事人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积极做好落实情况跟踪回访,所有调解案件均100%按期履行,对调解不成功的则在依法裁决后做好裁诉衔接。
该局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劳动争议预防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调解争议案件69起。同时,该局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工作室”,安排专人负责矛盾纠纷多元调解,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诉前调解,发挥16名劳动人事调解员作用,诉前化解争议案件27件,调解结果得到一致认可和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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