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7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发放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本次助学活动是一项常态性工作,助学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拨款,以及枣庄、滕州两级市财政配套资金。”据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夏杰介绍,本次助学金将用于我市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今年,市教育局将重点强化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学生,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个也不能享受,确保受资助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根据政策要求,我市今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含高三复读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今年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3档国家助学金要从严评审,且需提供受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说明。
根据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即2016年3月31日以后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要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要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对不能准确掌握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学校可安排专人到学生家中走访。
据了解,我市今年的助学金申请将继续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分别由班级、学校、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助学金申请、评审流程,不得将市教育局分配的资助名额平均分配到各个班级,不得以班级评审结果作为最终评审结果。各学校要严把发放标准,严禁出现一人申请、多人分享的现象,更不能让受助学生拿出一部分助学金作为班费或班内奖励资金。各学校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勤俭教育,避免受助学生领取补助金后出现大吃大喝或购置高档手机、名牌服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