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启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9月中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将分两批次对21个镇街和市扶贫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截至9月16日,市委第二轮第一批次巡察5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滨湖镇、柴胡店镇、官桥镇、界河镇、级索镇、龙阳镇、木石镇、南沙河镇、羊庄镇、张汪镇等10个被巡察单位。
巡察进驻前,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邵士官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等事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这次巡察,是十三届市委开展的第二轮巡察。本轮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盯住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任务,重点巡察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政治观念淡薄,贯彻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巡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巡察扶贫资金项目落地情况,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搞“雁过拔毛”等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通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推动扶贫领域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扶贫领域中责任落实、政策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有关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