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近日,市财政部门启动了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工作中,市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滕州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绩效评价的对象、内容、程序、结果的运用等进行了规范。同时,该部门还把指标设置与绩效目标相结合,将项目在部门预算中所编制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属项目的绩效自评,市财政部门根据各项目的自评情况,选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和再评价,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市财政还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并健全绩效评价应用机制,与信息公开、结果通报、资金安排相挂钩,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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