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挖掘和保存散落在社会各界和民间人士中的珍贵档案资料,保护我市文化遗产,丰富档案馆馆藏资源,更好地发挥档案资料的社会效益,市档案馆从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档案资料。
此次资料征集范围包括:产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国期间、明清朝代以及上溯到之前的各个历史时期,记载反映滕州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民族宗教等各个领域历史面貌的各种载体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征集内容为历代编修的各种新旧志书,包括县志、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人物志和涉及我市情况的有关省志、府志、州志和邻县县志;各种家谱、族谱、墓志、碑文和珍贵版本的古书画等;民国时期和日伪时期的政权机关以及人民政府初期形成的各种文字、电报、信函等;反映滕州机构变革、政权变换的档案资料;反映滕州风土人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文化遗产的书刊、照片、印章、资料等,以及具有滕州地方特色的其他档案。 档案征集形式包括出售、捐赠、寄存、复制、代管等。
此次凡向市档案馆出售、移交、捐赠档案资料者,均颁发给“捐赠证书”,以资纪念。对征集珍贵档案有重要贡献者,将申请市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