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强化我市公共设施管理水平,有效制止随意破坏、损毁、偷盗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11月2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开展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宣传活动。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将持续一个月,按照《山东省城市环境容貌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集中宣传对擅自改变现有绿地性质、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苗木等城市园林绿化设施;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破坏交通设施、盗窃城市下水井盖、损毁城市照明设施等市政设施;破坏果皮箱、公厕、垃圾箱等环卫设施,以及其它损毁、危害城市公共设施违法行为的查处措施。
该局执法管理人员通过在广场、游园、车站等人流密集区设置宣传站点、悬挂宣传条幅、摆放相关知识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宣传公共设施管理和维护方面的基本常识,引导和动员广大市民行动起来,共同向损害城市形象和市民切身利益的不文明行为说“不”。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邢毅介绍,为做好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的通告》,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将集中开展园林绿化设施、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大排查行动,摸清城区内重要路段、公共场所等公共设施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相关公共设施管理和建设工作,切实让广大群众拥有一个优美宜人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