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近日,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取缔“小金库”专项自查活动。
据了解,本次自查实施范围包括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所属或实际控制的企事业、行政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检查内容为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核算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市财政局要求,纳入治理范围的部门、单位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坚决取缔“小金库”、账外账。
目前,我市200多家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并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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