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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啄木鸟警务”工作模式

时间:2016-09-05 来源:滕州日报社

8月30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市各派出所推行“啄木鸟警务”工作模式,通过在派出所设立经侦工作室,将“啄木鸟警务”向辖区行政执法部门、大型企业延伸,实现了经济犯罪和预警信息的即时传递与共享。

据悉,“啄木鸟警务”是将经济犯罪分子比喻为经济蛀虫,将打击、发现、预防经济犯罪的民警比喻为有“治病救人”精神的啄木鸟。近年来,市公安局围绕“打”、“防”、“管”、“控”四个方面,在各派出所推出“啄木鸟警务”建设,把经侦基础工作融入到派出所社区防范、宣传、信息采集、警务协作等日常警务工作中去,实现了经侦工作的主动延伸。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在部分派出所建设“啄木鸟警务警示厅”,将经侦大队办理的各类大、要案件成果及涉及企业、村官犯罪、日常防范知识,通过实物、图片等形式集中展示。派出所经侦工作室定期与纪委、检察、行政执法部门联合,邀请村居村官、辖区群众、厂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到警示厅参观,起到了警示作用。开通“啄木鸟警务E通”,及时向社会发布经济犯罪预警、防范常识,广泛收集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架起警民沟通桥梁。

此外,市公安局根据各派出所实际,制定了不同的工作侧重点。对城市及开发区企业,侧重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对经营状况良好,采取主动扶持,为企业发展铺路搭桥;对经营状况一般的企业,采取跟进服务的方式,为企业清障前行;对存在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或拖欠职工工资、破产跑路嫌疑的,进行重点管控。同时,针对城乡结合部,侧重于收集经济犯罪线索,预防、警示经济犯罪行为;针对边远农村,由民警进村居、到集市,开展防假识骗防范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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