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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时间:2016-08-26 来源:滕州日报社

和城里的商品房一样,我市农村宅基地和地上附属物如今也陆续有了自己的“身份证”。8月23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获悉,截至7月底,我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确权户数310110户,确权率达到100%,现已开始颁证;房屋所有权应确权310110户,完成确权颁证户数82106户,确权率和颁证率均达到26.5%。

“俺家的宅基地和房子挂上了自己的名字,心里就踏实多了!”大坞镇后峄庄村村民张二宝如是说。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土地产权权能残缺,导致农村邻里土地纠纷、房屋违章乱建等现象的发生,同时房屋作为农户的不动产,由于没有办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无法进行抵押贷款,农户生产发展受到融资制约。对此,我市把握被列入首批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的机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和抵押贷款业务,农村老宅子变成了“活资产”。

据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副行长邱绍环介绍,为实现农房流通价值,我市在21个镇街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承担各类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发布、交易咨询、交易组织、交易鉴证、价格指导等服务,为农民转让住房、流转宅基地等提供交易平台。截至7月底,全市通过交易平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事项513宗,涉及金额9583.21万元。

在抵押贷款方面,我市按照宏观审慎的原则,统筹风险控制、资产评估、信用违约和抵押物处置等内容,由市财政局筹集600万元,建立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农户抵押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下的,由金融机构内部和借款人之间协商评估价值;超过20万元的由与银行合作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据了解,农房抵押贷款作为金融创新产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不收取内部评估费用。在贷款产品设计上,探索发放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方式,不再附加其它保证方式,破解了农民贷款缺少抵押物和担保物、贷款费用过高的瓶颈。截至7月底,全市发放农房抵押贷款145笔,金额4115万元,比年初增加41笔,金额423万元;累计发放抵押贷款520笔,累计发放金额18464万元,其中以农民房屋所有权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累计发放金额14245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力争在年底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颁证达到100%和90%的目标。同时,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模式,引导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真正激活农村产权市场。”邱绍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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