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污染物排放,切实控制排污总量,日前,市环保局强化举措,积极推进重点污染物许可证换发工作。目前共有76家企业提出办理申请,已为全市48家企业办理排放重点污染物许可证,2家企业办理临时排污许可证,26家企业因不符合要求未予办理。
为加快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市环保局安排专人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职责范围的企业,予以受理。受理后,根据重点审核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标准等数据,确定企业排污总量指标。对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全部内容,补充齐全再予以办理。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根据《排放重点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管理检查力度,督促并指导企业依法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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