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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整治环境突出问题

时间:2016-08-16 来源:滕州日报社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我市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扎实推进全市第三季度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快抓好各项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市77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已完成整治任务30家;对全市237家土小企业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其中117家严格按照取缔标准,完成清理取缔任务。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我市成立了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挂牌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深化网格化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配齐工作班子,理顺工作关系,压实监管责任,把环保压力传达到最基层。同时,将全市区域纳入网格监管,形成纵横到边、不留空白的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实现镇街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流动污染源和河流断面的全方位、全时段网格化管控,真正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大格局。

我市还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对所有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明白纸”,事后再由督导组根据完成时限进行再督察,确保每个问题都能及时解决。

我市还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作为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党政同责,失职负责,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完成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确保环境监管无遗漏、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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