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法院以诉非对接中心建设为切入点,以完善协作联动机制为着力点,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使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目前,该院共委托调解各类纠纷330件,调解成功105件;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47.3%。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该院成立诉非对接中心,法庭设立诉非对接工作站,制定《诉非对接实施细则》《加强民事案件非诉调解的意见》等配套文件,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构建了系统完备、运行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设立诉讼辅导室,由专职法官担任诉讼辅导员,对到法院立案的诉讼群众进行诉讼风险、纠纷解决方式的辅导,积极引导群众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设立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工作室,每天轮流值班,对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结合纠纷成因、类型,分别委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进行调解,对经委托调解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受理,及时确认协议效力。
针对当事人不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该院科学进行繁简分流,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6%,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全过程,在立案后至宣判前的各个阶段,法官都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和当事人申请,邀请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行业协会人员协助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可以申请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指派调解专家参与调解,通过多元主体的多元调解,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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