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2016年度“鲁青基准贷”项目正式启动,将帮助我市青年降低创业成本,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此次“鲁青基准贷”企业贷款申请额度为30至12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申请企业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后,按照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今年我市“鲁青基准贷”项目计划总额度为1930万元。其中,农业银行600万元,邮储银行730万元,农商银行600万元。以上额度计划为基本任务数,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发放金额。
此次“鲁青基准贷”申请贷款的条件是全市40岁以下青年创业者,贷款主体可以是小微企业,也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申请企业必须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对公账户。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所有企业。重点向农村青年进行倾斜,帮助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并带动当地贫困青年脱贫。
此外,申请贷款企业注册时间在8年以下,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贷款企业还需就业带动能力强,安置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以上(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达到15%以上),带动5名以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