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微信公众账号的政策指导和内容管理,规范微信传播秩序,6月7日,依据国家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账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市开展微信公众账号登记备案工作。记者从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获悉,截至6月23日,已登记备案微信公众账号130余个。
记者了解到,此次备案的范围包括:凡是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含成立的各类公司)、驻滕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开设的;我市范围内以个人或个体经营者名义开办的;微信账号名称包含滕州名称(包括相关别称)或其他带有我市显著特征的;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我市区域的;微信公众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我市范围内的。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无论发布何内容,均要进行登记备案。下步,我市将对微信公众账号实行长期动态管理,新开通的微信公众账号和登记后微信公众账号信息变更的都要及时申报。对新开通30天内未主动登记备案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或不服从管理规定的,均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关停。
据了解,近期我省在微信公众账号的规范管理工作中,不断加大对危害信息的打击力度,先后对“临沂头条”、“济宁小强”、“山东头条”等10个微信公众账号进行了依法关停。在此,记者特别提醒,我市微信公众账号登记备案时间将于6月30日截止,7月1日起,将对延时不报、不履行登记备案以及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微信公众账号,查实予以关停,请未完成备案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到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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