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法院姜屯法庭利用“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让双方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市法院非诉调解的高效率、低成本与好效果。
原来,因争超市货台,杨某某与张某某、赵某某产生争执,张某某、赵某某将杨某某打成轻微伤,双方亦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在多方调解未果后,杨某某遂到市法院姜屯法庭准备起诉。姜屯法庭“诉调衔接”窗口的法官许西安接待了杨某某,将其引导到“诉调对接工作站”。经过一番劝解,杨某某愿意诉前调解,并亲自从调解专家库中选了自己信得过的调解员。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深入现场,走访村委会与村民,全面了解情况后,认真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
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市法院在院机关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均设有专门的诉讼辅导窗口,驻院(庭)调解工作室。对矛盾纠纷先进行分流引导,由专职诉讼辅导员,对诉讼群众进行诉讼认知、诉讼常识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的辅导,提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辅导后,诉讼群众同意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再委派或委托特邀调解员、行业性调解组织或其他非诉讼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十五个工作日不能达成协议或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的,转入登记立案程序,形成一套“辅分调审”相结合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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