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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时间:2016-05-30 来源:滕州日报社

5月25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411”法治惠民工程以来,在全市1246个村居(社区)推行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制度,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公益化和一体化。截至目前,法治副主任已入村居1511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695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15件,审修各类合同1252份,提供法律援助432件。

我市把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源头性工程,成立了推进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领导、政法主导、司法主推、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坚持“市招、镇聘、村用”,充分挖掘基层各方法律资源,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相结合,注重选择熟悉基层群众工作、具有法律专业特长、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全市共选聘法律顾问517名,组建了一支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干警为骨干,以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为补充,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结构合理的法律顾问队伍。村居(社区)和辖区居民有法律服务需求,法治副主任随时提供解答咨询或上门服务,并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等平台,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我市制定了《滕州市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督查考核办法》,采取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考核力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选聘。同时,按照每人每村1000元标准,将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列入市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门牌、桌牌、胸牌、日志、制度、公示牌、联系卡“七统一”标准,在全市535个千人以上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并以“大村带小村”、“一人多村”等形式,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各镇街、各部门列支专门经费,对法律顾问便民联系卡、法律顾问公示牌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确保法治副主任服务有场所、有阵地、有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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