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自本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范围涉及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建筑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需要重新调整,这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等产生较大影响。为此,我市超前谋划、积极行动,及时做好调整项目计价标准相关工作,确保了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为吃透改革精神,市财政局以《山东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宣贯课件》为纲,结合国家、省、市出台的改革文件,组织专题学习,真正吃透改革精神。通过对新制度下预算费率变化的学习,明确了调整依据、调整办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调整等要求,为调整项目评审做好了技术准备。
市财政局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对已完工项目加快评审进度,限时审结;及时召集12家入库造价审价中介机构针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案提前应对;督促入库造价审价中介机构与软件公司做好衔接,确保第一时间对计价软件进行升级,满足改革需要。
对今年4月30日前尚未开标的依法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均应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接的北辛路改造工程、市民广场工程、光大国际新能源供水项目、北辛遗址保护与整治工程、交警大队智能三期等项目均需要按照营改增后的新规定进行调整,评审中心实行专人负责,一天两调度,尽量缩短编制时间,保证项目顺利进入招标程序。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