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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

时间:2016-05-13 来源:滕州日报社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部署要求,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精心谋划,科学部署,制定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活动方案,从5月16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

此次活动从禁止乱排油烟、焚烧垃圾、渣土车辆抛洒滴漏、施工扬尘污染、乱堆乱放物料等五方面进行整治。在治理乱排油烟中,城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达标排放;城区内禁止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所,烧烤摊点要全部入室进院,安装并使用环保无烟烧烤装置,禁止使用产生油烟的旧式烧烤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到环境质量指标要求。城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针对渣土车辆“抛洒滴漏”现象,该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渣土车辆进行改造,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时段、路线等进行运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对于施工扬尘污染,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以及市政工程(道路)工地,要采取密闭、遮挡、喷淋等措施进行防治,严控施工现场物料运输车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城区主干道两侧禁止乱堆乱放石子、沙子、水泥等物料,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

方案提出,凡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要在5月15日前进行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行集中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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