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治理力度,从4月6日起至5月31日期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本次治理坚持“疏堵结合、教罚并举、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理念,以解决城区内露天烧烤带来的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为重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导烧烤经营业主入室进院经营并安装环保无烟烧烤装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露天烧烤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本次治理的整治范围为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露天烧烤经营户(北起红荷大道,南至郭河;西起鲁班大道,东至龙泉路),重点整治未入室、入院经营;未安装环保无烟烧烤装置;已入室、入院经营并安装环保无烟烧烤装置,但未按规定要求使用装置、没有起到油烟净化效果;有居民投诉的烧烤经营户。
整治活动从4月6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为宣传动员、摸底排查、集中治理、巩固验收等四个阶段,要求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于规定场所经营,张挂“环保无烟烧烤经营点”的标识牌,并安装符合省环保厅、省质监局颁布的《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 无烟烧烤炉》(山东地方标准DB/37T 2669-2015)环保烧烤装置,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符合烧烤经营要求或环评结果认为不适合继续经营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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