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意见》提出,将以规范住建系统行政行为为主线,以转变部门职能、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法治城建”的新路径,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优化依法行政环境,为打造民生城建、促进全域城镇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日前,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城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各项工作,到2020年,使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执法体制更加理顺,努力形成政令通畅、执法严明、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据市政府党组成员、住建局局长刘新介绍,当前,我市城乡建设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随着全域城镇化战略不断推向纵深,全市上下都在抢抓机遇加速发展、赶超跨越,各种利益相互交织,各类矛盾集中显现,化解难度倍加增长,对城乡建设各个领域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执法者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住建局党委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审时度势、顺时应势,提出了打造“法治城建”的新理念。
“法治城建”是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城乡建设工作的高度凝练和概括。就是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是指法律(广义)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运行过程中处于最高地位,并实现对住房城乡建设各方面的综合性控制和管理,从而形成良好、稳定的工作秩序。
全面推进“法治城建”建设,是打造“民生城建”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法治城建”和民生城建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辩证统一关系。民生城建是“法治城建”的目的;“法治城建”是民生城建的保障,它们统一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围绕推进“法治城建”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法治城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及保障措施,要求以规范住建系统行政行为为主线,以转变部门职能、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法治城建”的新路径,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优化依法行政环境,为打造民生城建、促进全域城镇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确保“法治城建”建设顺利推进,市住建局成立了“法治城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机制。建立考评机制,将系统各单位遵守法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法治城建”建设中起好表率和带头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学法用法守法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法治城建”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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