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物价局组织人员对大同路上(北起杏坛路,南至荆河路)的79户商家展开明码标价检查验收,检查经营者是否使用由市物价检查所监制或备案的“商品标价签”、是否按照明码标价规定的一货一签、货签对位等,规范价格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市物价局开展的这次检查验收活动,是该局创建“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的一个环节。为进一步提升商业行业明码标价的整体水平,以示范点推进明码标价工作,从3月中旬起,市物价局选择大同路作为示范街,开展“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的普及率和规范率,构建公平、合法、公正的市场环境。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该局向79户商家逐户发放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滕州市物价局“价格行为警示榜”实施办法》等材料,上门宣传价格政策,指导经营户正确进行明码标价。此外,组织人员对79户商家进行全面摸底,将商家的经营内容、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对部分商家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不规范、模糊标价、自制价签等行为进行纠正,要求他们5天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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