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今日滕州

我市积极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建设工作

时间:2016-03-22 来源:滕州日报社

自今年年初我市被国家财政部确定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以来,通过在洪绪镇整建制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3月中旬,该镇已成立5家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将原有村集体资产变为股权,让村民成为股东。此外,完成了全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发证书9212份;注册成立了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土地3000亩;发展劳务服务公司1家、物流运输公司1家。

据了解,2015年底,国家财政部发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选择13个省份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重点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模式,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该文件,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省级财政部门和市县也将给予必要支持。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对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进行补助。

为走出一条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我市被确定为试点后,在洪绪镇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将该镇34个行政村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在实施步骤上,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全面覆盖的思路,分阶段实施,优先启动金庄、颜楼、西侯庄3个行政村的土地股份合作,摸索经验,固化模式,随后逐步在其他行政村推开。

我市在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物业管理、混合经营三种模式中,土地股份合作重点探索内股外租、合股经营两种管理模式,物业管理重点探索资产盘活、物业服务两种增收模式,混合经营重点探索村村合作、村企合作、村社合作三种共赢模式。通过试点,预计到今年年底,参加试点的村集体可支配收入3至5万元(含5万元)的村达到25%,5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村达到45%,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其中,经营性收入不低于50%,入社农户超过60%、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超过7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

为确保试点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由26个市直部门为成员的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财政局设立了试点工作办公室,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先后赴宁夏吴忠市增记畔村、佟记圈村,浙江建德市幸福村、下梓村,专题学习第一批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工作组深入各村,逐村摸清村级集体经济现状,因村制宜、一村一品,研究适合每个村的试点工作路径,确保试点任务目标的顺利达成。

 

 

 

友情链接: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5888998 邮箱:tzxxh638@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