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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去年审减项目资金1.33亿元

时间:2016-01-22 来源:滕州日报社

1月19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我市2015年累计完成各类评审项目368个(次),评审金额为11.82亿元,审定金额为10.49亿元,审减金额达1.33亿元,审减率达11.22%,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去年以来,我市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紧盯财政资金走向,不断拓宽评审范围,全力服务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为适应财政工作新常态,市财政部门不断创新理财思路,改进评审工作流程,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凡使用财政投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由评审中心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或审核,评审中心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预算定额、项目设计图纸、现行人工和材料价格市场标准对项目资料进行预审、第三方结论复核、勘察现场、校对等。

在评审中介机构选用上,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引入社会中介力量承担项目的具体审核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择12家工程审价中介机构进入工程审价备选库,对每个项目开展评审,都由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投标,选择审价机构开展评审,提高了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一般情况下,自报审资料齐备之日起,预(概)算评审2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3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款评审1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评审1至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对于全市急、重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容缺受理制度,只要提供实施性施工图纸,就先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提前介入并进行跟踪指导,有效保证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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