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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价格鉴证援助办法出台

时间:2016-01-05 来源:滕州日报社

近日,市物价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滕州市价格鉴证援助办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价格鉴证援助工作。

《办法》规定,凡纳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经济困难公民涉及价格鉴证,并委托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证的,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价格鉴证援助,免收价格鉴证费用。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群体或公民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价格鉴证援助:享受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2倍以下的居民;享受上一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2倍以下的农村居民;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经济困难的;其他需要价格鉴证援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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