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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获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

时间:2015-12-24 来源:滕州日报社

    12月21日,从市林业局传来消息,国家林业局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审核公示,认定了128家单位为2014至2015年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单位,我市名列其中,获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称号。

我市作为产粮大市,林地面积较少,平原地区土地利用矛盾更为突出。为进一步增加林地单位面积产出,提高林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我市依托交通区位、自然资源、林业政策三大优势,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对林下经济发展进行高点定位,科学规划,结合境内东部山区、中部平原、西部滨湖的特点,科学确立了“林下藕”“林下渔”“林下禽”“林下菌”“林下游”“林下药”6种林下经济经营模式,形成了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林农牧协调发展的格局。目前,全市参与林下经济的农户达1万余户,林业专业合作社128家,平均每户农民增收970元;林下经济年产值13.3亿元,占林业总产值的41%。

为增强林下经济发展后劲,我市以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发展,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加快森林、林木、林地合理流转,全市现已累计流转林地10万亩。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合作社社员小额贷款、林业企业经营性抵押贷款、林业“龙头企业+农户贷款”等模式,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登记326宗,发放贷款1.5亿元,争取林业贴息贷款8500万元,解决了林下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此外,市财政每年列支林业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对产业基地、标准化示范区、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名牌产品创建实施以奖代补,提高了全民办林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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