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今日滕州

我市资金救助圆贫困学子求学梦

时间:2015-12-11 来源:滕州日报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事关教育公平、社会稳定,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强化工作措施,保障家庭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工作中,我市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完善资助管理体制,推动镇街配备专门人员,专职负责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要求,扩大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范围,调整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断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水平。自2015年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比例由10%扩大到15%,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年每生1500元提高到2000元。认真落实中职随机检查制度,对中职学校在校生数,助学金、免学费的评审、公示、资金发放以及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三个学段的助学金评审过程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各类资助资金按国家标准和规定比例及时足额发放。

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发放国家助学金652万元,资助学生6520人次,资助人次较上年增长3.9%,资助金额增长38.5%。中等职业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156.5万元,资助学生1565人次,安排免学费资金3339.25万元,免除21640人次学生学费,资助人数较上年增长16.4%,资助金额增长21.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561万元,资助人数4488人,资助人数较上年增长73.7%,资助金额增长73.7%。学前教育阶段发放政府助学金343.5万元,资助困难儿童5725人次,资助人次较上年增长6.1%,资助金额增长6.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为3954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成功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金额达2776万元,贷款审批通过率达100%。

 

 

 

友情链接: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5888998 邮箱:tzxxh638@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