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2015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第二年获此荣誉。
检察宣传既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检察工作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市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把检察宣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方位、多角度、多载体地开展检察宣传。在宣传工作中,该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院的工作部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深度挖掘检察机关服务发展新品牌、履行职能新成效、队伍建设新做法以及所办案件新信息,在舆情引导、检察文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及时、广泛地宣传了检察工作新典型、新经验、新亮点、新成绩,为推动检察工作持续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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