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市物价局发布消息,1至10月份,市物价局共完成价格调节基金征收1011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征收任务,超计划进度16.7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持续低迷和国家停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开征资源税改革的施行,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全年基金征收任务的完成,市物价局切实履行职责,与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不断研究、探索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新方式,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制度,强化征管措施,加大对水泥、房地产行业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通过定期调度、督促检查、见面约谈、集中清欠、依法执行等一系列灵活多样的措施,紧盯目标任务,找准工作着力点,有力地推进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确保了价格调节基金及时、足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