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要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收业务,最快也需要半天时间才能办好。现如今,这样的事情可能十多分钟就能搞定。”日前,在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同时办理国地税两项业务的市一方钢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侯承方,对税务部门推行的联合办税工作赞不绝口。
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下发试行后,市地税局和市国税局立足滕州实际,积极落实该文件规定的具体合作事项,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适合滕州实际的联合办税工作新模式,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切实做到服务更便捷、征管更高效、执法更公平。
据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付洪静介绍,《合作工作规范》从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信息共享、其他合作事项等5个方面,确定了36项合作事项,并分别明确了合作目的、合作目标、方式方法和努力创新等内容,规定了“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等12项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合作事项。譬如,在“联合办税服务”事项中,要求国地税通过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设自助办税设备等方式,统筹办税服务资源,联合提供办税服务,解决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
在以上国地税合作事项中,联合办税成为一大亮点。目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国税局的9个办税服务厅和2个便民服务中心,全部设有地税窗口,进驻地税办税人员。纳税人均可任意选择到任一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宣传辅导等多项地税涉税业务,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国地税联合办税,一个重要作用是体现在有效堵塞征管漏洞上。”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局长付蕾说。据她分析,以代开普通发票为例,国税局代开的普通发票主要是针对个人临时销售行为,在征收增值税款后,纳税人不会主动到地税局缴纳地税相关税种的税款,这部分税款全部流失了。联合办税后,制定代开普通发票协作管理流程,规定国税窗口人员在开具增值税完税凭证后,要求纳税人到地税窗口缴纳相应税款,在确认纳税人缴纳地税机关税款后,方可为其代开普通发票。仅此一项,预计一年可为地税增收税款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