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市文广新局了解到,枣庄市政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我市兴国寺、坝陵桥钟家祠堂、王家大厅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列其中。
我市此次入选的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包括古建筑7处,分别是位于姜屯镇的兴国寺、张汪镇的坝陵桥钟家祠堂、西岗镇的王家大厅、鲍沟镇的陈氏旧居和中兴楼、姜屯镇的生家大院、大坞镇的龙氏旧居;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设1处,为位于张汪镇的李天倪故居。至此,我市现有枣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3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枣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79处。
枣庄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下一步,我市文物主管部门将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五纳入”和“四有”保护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方式,切实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