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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清理552户集体“空挂户口”

时间:2015-11-05 来源:

  11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期两个多月的集中清理整治集体“空挂户口”专项行动暂时告一段落。目前,我市共清理集体“空挂户口”552户,有效规范了集体户口登记问题。

“我是集体户口,原来的单位已经没有了。我现在没有房产,在市区租房子住,请问这种情况我的户口该迁往哪里?”市民魏女士致电本报咨询。针对“空挂户口”清理问题,不少市民心存疑惑。由于魏女士属于荆河派出所辖区,记者采访了荆河派出所户籍民警李俊俊。据其介绍,与魏女士情况类似的市民非常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将户籍转移到自己的丈夫或者父母子女户上。

“前期,我们将集体户或户内超10人的疑似集体户名单打印出来,分发至有关部门,向他们详细介绍说明了集体‘空挂户口’清理的相关问题。”据市公安局户籍民警介绍,最近两个多月来,每天都有很多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的市民,期间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为了方便个人以后办理相关事宜,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属于集体‘空挂户口’的市民最好把户籍迁移到自己的实际房产户籍上,孩子的户口必须要随父随母安户,不可空挂在其他亲属的户口或集体户上。”户籍民警提醒。

据了解,自今年8月份开始,市公安机关开展了集体户口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着力整治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问题,全面清理“空挂户口”。经过集中整治,基本解决了公民身份证重号和重复户口等问题,有效刹住了违法违规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歪风,建立健全了公安机关户口、身份证监管机制,为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奠定了基础。

此外,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没有办理集体户口转移的市民请尽快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并且凡年满16周岁的公民,请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公民身份证,以免影响您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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