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在全市集中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督查行动,在各镇街入户率100%的基础上,派出12个专项工作组随机抽取275个村(居),调查走访11405户。通过走访认真复核低保对象和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出不符合城乡低保标准的422户,条件好转的124户,全部停止低保待遇,同时新增低保家庭13户,确保了保的实、保的准,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在工作中,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低保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低保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家喻户晓,筑牢做好低保工作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探索困难群众经济状况核查手段,改进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确保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此外,我市严格落实镇街受理主体责任,设立镇(街)低保服务大厅,发挥村“两委”协助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参与审核的作用,严格执行申请、调查、核实、审批等制度,做到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户不进。严格落实村干部及其近亲属办理低保单独审核、重点把关、专门备案制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真正让低保工作始终处在“阳光”下,让低保真正成为众所周知、干干净净、人人担责、人人监督的“高压线”、“道德线”。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