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师德师风建设,近期,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与市监察局、人社局联合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责任追究办法》,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全面推动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巩固成功经验,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师德教育,将其列入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师德理论学习和研修,所有教师五年内接受师德培训不低于40学时,所有新任校级领导和新教师岗前培训均设置师德教育专题课程。严格准入机制,中小学教师资格将定期注册,凡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师一票否决,不予注册。加大师德监督力度,建立师德承诺亮诺制度,组织教师进行师德宣誓,签署师德承诺书,建立网络、电话等投诉举报平台,将教师的师德表现置于阳光下;建立师德师风评议制度,由学生、家长和学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将每年10月份定为师德师风检查月,对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师德激励机制,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加以广泛宣传;将师德考核与绩效工资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完善师德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对照新出台的责任追究办法严厉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为切实维护师德师风建设的严肃性,我市本着从严治教、依法治教的原则,配套制定了《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责任追究办法》。《办法》共计18条,对违反工作纪律、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收受礼物、违规办班、有偿家教等26种违反师德行为一一明确了处理措施,其中有些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程度不同的处罚措施,增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手段,包括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解除聘用合同等组织处理措施,以及警告、记过、降低聘称等级、开除等纪律处分措施,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新学期开学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强化师德意识,明确师德红线,严守师德规范,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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