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向社会公布以来,我市出台多项措施,建立工作落实机制,确保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
实行“清单”全面公开公示。将“清单”在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滕州市机构编制网、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网站以及所涉及部门(单位)网站予以长期公开公示,确保公开公示常态化、长效化,方便群众查询咨询、利用和监督。同时,完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开展的过程、程序、录像、文书等内容也均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严格行政权力履行和责任落实。强化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要求按照清单规定的内容,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行使行政权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履行职责,清单以外的权力一律不得再行使。要求各部门加强对清单内容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编办研究出台了《滕州市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滕州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本部门(单位)所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上级部门权力下放调整及本部门(单位)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梳理本部门(单位)需要调整的清单事项,上报市编办。市编办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内容,确保清单科学有效。
加强监督检查。市编办、市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查,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有关汇报、调阅有关记录、查阅审批案卷等形式,检查工作落实成效。市编办牵头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核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事项,调整完善清单内容,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清单内容等工作。
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列表督办,明确时限,全程跟踪。对各部门(单位)不按清单执行、违规审批、违规用权、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报,追究当事人责任,问责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