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市畜牧兽医局获悉,2015年我市第二次育肥猪保险工作启动。
据悉,育肥猪保险是一项国家惠民政策,目的在于帮助规模化养殖场规避风险,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意外事故的能力,调动养猪积极性,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额保险费用是每头猪30元,养殖户仅需承担6元,其余部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按40%、25%、15%的比例予以补助,即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负担12元、7.5元、4.5元。保险期限为四个月。在保险期内,育肥猪一旦发生猪丹毒、猪肺疫等疾病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将在勘察定损后进行赔偿,每头猪可获理赔款200至500元不等,款项通过“惠农一卡通”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