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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节日腐败” 遏制“四风”反弹

时间:2015-09-18 来源:滕州日报社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确保全市党员干部群众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极易反弹回潮。要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扭住不放、一寸不让,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作风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

要认真遵守廉政纪律。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切实严守纪律和规矩,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类节礼;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电子礼品(卡)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在培训中心和单位食堂搞奢靡享乐活动;严禁借婚庆事宜、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严禁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活动;严禁出入高档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等。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真正扛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刻都不能放松。各单位“一把手”要从自身做起,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职责范围或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

要做好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开辟相应专栏,重点曝光高档奢华礼品广告、电子促销方法、公款送礼等新动向新形式,形成有力的舆论威慑。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要加强对都市类报刊和商业网站的监管,不登不报带有奢靡性、诱惑性语言的礼品广告,不为公款购买电子礼品卡提供渠道。

要强化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责任落实,保持强劲工作态势。要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中秋、国庆期间“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治“节日腐败”,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以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实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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