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发放办法》,对累计任村主职干部满10年、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按季度发放生活补贴。目前,我市第一和第二季度补贴已拨付到位。
市委组织部通过摸底调查,掌握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数量、任职年限、离任原因及目前享受的补助等情况。依照办法规定,向累计任村主职干部10年以上、正常离任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村党组织书记,按每任村主职干部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因财政支付而领取的各项补贴待遇总额,已高于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应领补贴数额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享受补贴者自行选择;仍低于应领取生活补贴数额的,由市、镇街财政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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