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今日滕州

我市向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发放生活补贴

时间:2015-08-18 来源:滕州日报社

近日,我市出台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发放办法》,对累计任村主职干部满10年、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按季度发放生活补贴。目前,我市第一和第二季度补贴已拨付到位。

市委组织部通过摸底调查,掌握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数量、任职年限、离任原因及目前享受的补助等情况。依照办法规定,向累计任村主职干部10年以上、正常离任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村党组织书记,按每任村主职干部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因财政支付而领取的各项补贴待遇总额,已高于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应领补贴数额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享受补贴者自行选择;仍低于应领取生活补贴数额的,由市、镇街财政补足差额。

友情链接: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5888998 邮箱:tzxxh638@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