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官桥镇官桥村村民孙义来说,今年可算是他生意顺风顺水的一年。“去年我创办了20多人规模的混凝土添加剂生产厂,但苦于资金短缺,一直没有扩大规模。最后,我借助滕州农商行的80万元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才解决了这一难题。”日前,谈起办厂经历,刚开始创业的孙义满是感慨。
将农村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品,正是我市围绕农村改革重点,在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中实施的一项创新工作。作为主贷银行的滕州农商行,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积极实施金融创新,盘活农民最重要的不动产,推出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满足农村资金需求。据统计,截至目前,该行共发放农村房屋抵押贷款102笔,贷款金额达到3680万元,涉及17个镇,覆盖面达到100%。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还原了农村房屋物权化的权能,赋予其抵押担保的功能,把农民的房屋变成资本,不仅为农民开辟了新的贷款渠道,节约了筹集资金的时间,而且利息比一般贷款优惠30%-50%,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滕州农商行一名副行长介绍说。
据了解,为方便农户贷款,该行专门开辟绿色“审贷通道”,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与信用评定建设相结合,优先受理考察、审批和发放,贷款额度控制在房屋评估值的50%以内,期限最长为5年,用于抵押的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一并抵押,农户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何网点进行申请受理,不受区域限制。
为适应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滕州农商行还推出了农民住房消费贷款业务,只要农民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来源,即可在房屋总价款的60%以内,为其办理农民住房消费贷款,利率较生产、经营性贷款优惠50%至80%,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5年。
“俺在镇驻地买了一套房子,但是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俺就办理了农村住房消费贷款9万元,不仅没有让俺卖掉老房子,还买了套新房。”级索镇姚庄村村民韩有朋,得益于农民住房消费贷款,让他顺利地住上了新房。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农民的经营需求,而农民住房消费贷款是满足了农民的住房消费需求。”该行负责人说,目前,滕州农商行已在全市3个镇发放农民住房消费贷款152笔,金额达到880万元。